自治区安排部署2018年依法依规退出落后产能工作
5月15日,自治区工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会议通报了全区2017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了2018年任务分工和迎接国家淘汰落后专项督导事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人社厅、环境保厅、质监局、安监局、能源局及五市工信局、宁东管委会经发局等对如何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自治区经信委巡视员马立廷对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将淘汰落后产能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四法一政策”,防止落后产能死灰复燃。
二是清醒认识我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面临的形势。树立问题导向和目标意识,主动作为,按照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三是端正态度,认真总结,做好国家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是部门联动,合力推进,扎实抓好2018年工作落实。不断完善落后产能退出的制度化、法制化、常态化机制,开创全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新局面。
一是高度重视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将淘汰落后产能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四法一政策”,防止落后产能死灰复燃。
二是清醒认识我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面临的形势。树立问题导向和目标意识,主动作为,按照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三是端正态度,认真总结,做好国家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是部门联动,合力推进,扎实抓好2018年工作落实。不断完善落后产能退出的制度化、法制化、常态化机制,开创全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新局面。
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