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巴润别立镇上海嘎查大疙瘩山石灰岩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682号令)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要求,阿拉善左旗瀛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农康大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九条,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情况,并征求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巴润别立镇上海嘎查大疙瘩山石灰岩矿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政府所在地巴彦浩特镇以南(178°)直距约70km处。
项目概况:本项目将矿区划分为两个采区进行开采,开发方案采用的资源量储量为42983.02万t,一区采用的资源量储量为21173.33万t,二区采用的资源量储量为21809.69万t。矿山建设规模为年采矿石量500万吨,全矿区平均剥采比0.18m3/m3,矿山服务年限为76年。开拓运输方案: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总投资为6487.18万元。
本项目占地面积4.7157km2,仅进行矿石的开采,开采后矿石依托现有破碎厂进行加工处理;矿区在采矿权范围内共设置两个采区,露天采区为划定开采范围内开采境界范围,一采区首采矿层1610m标高以上为深凹露天,共划分8个台阶,采场台阶高度12m。二采区首采矿层1660m标高以上为深凹露天,共划分7个台阶,采场台阶高度10m(并段后采场台阶高度20m)。
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总体规划。项目建成后,减少大气和废水污染物的排放,环境效益显著。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表土剥离产生的粉尘、采矿钻孔粉尘、爆破产生的少量废气及粉尘、锤破工作粉尘、排土场扬尘、运输扬尘、装卸车扬尘、产品堆场粉尘。
(2)废水环境影响
项目没有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高噪声设备主要来自运输车辆和采矿作业。采矿作业噪声主要为钻孔作业、破碎锤等;交通噪声主要为矿石运输车辆产生的。设备噪声源多为固定、连续声源,噪声源强85~100dB(A)。
(4)固废环境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和废土石。
(5)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生态影响主要有工程占地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地表清理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水土流失影响及对土壤的破坏。
三、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情况
1、大气环境
露天矿大型设备采掘、大块石破碎、排土作业产生的粉尘,采用洒水等措施进行控制;穿孔爆破产生的粉尘通过爆破控制技术进行控制;矿区道路采用泥结碎石路面,车辆限载,篷布苫盖、密闭,减少道路扬尘污染。排土阶段适当碾压,当排土场达到最终设计标高,平盘上形成一定面积时,在不影响排土作业的条件下及时绿化。降低料斗高度,并对场地进行洒水减少扬尘的产生,同时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装运作业。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能够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各项废气经过治理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
项目没有生产废水产生,项目食堂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与职工宿舍产生的污水一同进入破碎站设置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林地施肥,废水均不直接外排,对地表水影响。
3、环境噪声
本项目为露天采选项目,噪声主要包括矿山在开采过程中,穿孔、凿岩生产设备运行、储运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项目对主要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等措施以减少矿区噪声污染,同时尽量避免机械空转,经距离衰减后,场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投产后主要固体废物为剥离表土及废石和职工生活垃圾。
办公生活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拉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矿区剥离的表土量运至排土场集中堆放,用于闭矿后覆土、播撒草籽进行土地复垦。产生的废土石部分用于矿区平整及修路,部分用于闭矿期凹陷采坑处回填。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选址和平面布置合理,符合乌海市总体规划要求。通过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营运阶段采取一定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并降至环境能接受的程度。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环境管理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和相关信息的方式
如果需要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于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咨询、查阅环评文件可公开版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二)主要事项:您对周围环境质量现有状况的满意程度;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当地产生的有利影响;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当地产生的不利影响;您对该项目建设最担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建议采取何种措施降低工程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您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您对该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需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阿拉善左旗瀛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金波
联系地址:阿拉善左旗巴润别立镇上海嘎查
电话:18009568518
(2)环评单位情况
评价单位名称:中农康大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077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1幢6层6145号
联系人:刘海奇
电话:17678002190
邮箱:1689398829@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至2019年2月3日。
阿拉善左旗瀛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月24日